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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随地小便不当 两青年趁机强索罚款

2016年9月28日  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   http://www.xhxslvshi.com/
见到有人随地小便,便心生贪念,趁机持械强索罚款。2012年11月6日,灵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吴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家住灵山县平南镇的梁某、吴某见到圩日期间有人在灵山县平南镇平南供电所旁边的空地处随地小便,便产生强罚款生财的念头。2012年7月30日上午,梁某与吴某经商量后,各携带一把斧头到上述地点守侯。当天13时许,梁某发现梁某林在平南供电所旁边的空地处小便,认为梁某林无反抗能力,便手持斧头上前以梁某林随地小便,要罚款为由,将梁某林强行拉往旁边的小路。吴某也持斧头与梁某一起威胁梁某林交出人民币200元,梁某还用斧头背敲打梁某林的右膝盖,梁某林被迫拿出人民币199元给梁某、吴某。随后梁某、吴某被闻讯赶到的群众抓获扭送到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将从吴某身上缴获的人民币199元,发还给梁某林。

  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某、吴某以暴力威迫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他们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梁某曾因犯贩卖毒品、抢劫罪被两次判刑,应对其从严惩处。梁某、吴某抢劫的对象是70周岁的老年人,应对他们从严惩处。法院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呼吁:当前在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中,农民生活环境大大改善,但对公厕的建设还不多,特别是到乡镇的“圩日”,出现“一厕难求”的现象,让一些心存贪念的人有可乘之机,出现本文中情况。因此,我们在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也要将关乎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好。
来源: 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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