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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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对方不履行合同,我可以也不履行吗

2023年2月27日  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   http://www.xhxslvshi.com/

  刘存权律师,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拒不支付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很多包工头、法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拖欠工资,这种情况时常发生。尤其是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会经常发生这种事情,由于涉案金额过大,所以法律也根据此严格规定。关于拒不支付罪立案标准是怎样,接下来让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知识。

  一、拒不支付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或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3、犯罪客体要件

  本罪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

  ①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

  ②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如实行月工资制的,超过20天仍不发放工资的,即构成;不支付;。

  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认定构成的几种情形:

  ①劳动行政部门即各级劳动监察大队已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②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向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仲裁不论是否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均构成。

  ③各级法院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民事判决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判决书已生效或虽因劳动者提起上诉而没生效但用人单位没有提起上诉的。

  ④各级信访机关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文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以上就是带来的拒不支付罪立案标准是怎样。拒不支付罪是以行为定罪的,只要符合不支付劳动者报酬、金额较大且经责令仍不支付的就需要定罪量刑。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对方不履行合同,我可以也不履行吗

  合同的作用也就是约束双方的行为,督促双方做到合同所约定的,履行合同上的义务。那如果对方不履行的话,另一方要怎么办呢也可以不履行吗今天,的为您整理了关于对方不履行合同,我可以也不履行吗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对方不履行合同,我可以也不履行吗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二、有对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可以解除合同吗

  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但是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当另一方对履行合同提供了充分的保证时,应当履行合同。当事人一方没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 中止履行合同的, 应当负违反合同的。

  法律依据:

  第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反合同的损失赔偿。但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以上就是的为您整理的关于对方不履行合同,我可以也不履行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若一方不履行合同,那么应当按照合同上所规定的去赔偿另一方的损失,若另一方有对方不履行的证据,也可以解除合同。若您还有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引用法条

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