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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

2023年2月27日  银川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xhxslvshi.com/

 曹全聪律师,银川刑事辩护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盗窃贼偷了机动车后,如果骑着机动车上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这个谁来承担,机动车车主是否负有交通事故如何划分下面请看为您整理的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盗抢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抢人承担赔偿。机动车被盗,所有人既失去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又丧失了运行利益,不应当再承担。即使机动车所有人对机动车被盗有没锁车门等管理上的过错,但这种过错与发生交通事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也不应由所有人承担。


  《侵权法》第52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划分的几种情形


  全部和无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他方无。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


  主要和次要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另一方负次要: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另一方负次要。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


  同等


  因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不确定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不作认定。


  三、关于交通事故的答疑


  网友提问:


  电动三轮车撞到行人,认定同等。机动车一方赔付行人的金额比例怎么分


  律师回复:


  你好,由交警按照现场情况作出认定,交强险内不分,超过部分按照比例承担。


  网友提问:


  请问电动车人行道逆行被汽车撞,双方怎么赔付


  律师回复:


  机动车与违章电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划分时,应由交警在调查后,根据双方是否都存在违章行为、以及存在的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因果关系的大小来进行认定事故。如果完全是由于电动车的违章行为而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不存在过错的,则应由电动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


  上述文章内容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本文的内容介绍可知,盗窃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盗窃人来承担,由于机动车车主对机动车已经脱离控制,因此,不需要对此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往往需要交警介入,而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过后,会出具相关的事故认定书。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一定要本人吗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不仅是是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何种程度民事的证据,还是承担何种程度刑事和行政的最重要的依据,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财产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都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1、作出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


  2、不服救济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来源: 银川刑事辩护律师  Tags: 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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