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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人员的体检费用应当由谁来承担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情况专项检查

2023年2月12日  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   http://www.xhxslvshi.com/

  刘存权律师,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求职人员的体检费用应当由谁来承担

求职者的健康状况对于履行劳动合同,完成工作任务而言有着重要的作用,是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指标,与劳动合同和应聘岗位直接相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同时,《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劳动者求职时,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明。;

  求职者的健康状况对于履行劳动合同,完成工作任务而言有着重要的作用,是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指标,与劳动合同和应聘岗位直接相关。

  求职人员应如实向招工单位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不得隐瞒,并提供相关证明。

  一些对从业者身体健康有特别要求的特殊行业,用人单位要求求职者提供近期的体检表和健康证明,求职者必须提供。若不能提供,则由用人单位安排其体检,费用应由求职者承担。

  但已经被用人单位录用后,用人单位组织对所有职工的例行体检,属于提供给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其费用应当由单位福利费或者工会会费来承担,不能由劳动者承担。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情况专项检查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虽然对劳务派遣做了苛刻的规定,但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法规,把劳务派遣用工作为一条“出路”,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甚至另辟新路玩起“劳务外包”的花样,从而达到逃避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义务,推卸应承担的法律。

  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镇江市人社局统一部署,江苏句容市日前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本次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223户,其中生产企业182户,劳务派遣单位17户,个体工商户10户,民办非企业单位13户。涉及劳动者16355人,下达期间改正指令书4份,责令2户企业支付职工工资47.6万元,责令2户企业补办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8.28万元,给多家企业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亮红牌;警告,要求其在2016年3月1日前规范到位。期间受理违法案件23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欠薪案件2起。

  目前该市在用工方面基本和谐,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缴纳职工社会保险问题。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但有些单位为了达到少交社会保险费的目的,往往采取将社会保险费直接打入职工工资,给职工依法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带来隐患,尤其是当职工发生工伤时,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因目前社会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尚未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不够畅通,导致外地农民工普遍不愿交纳社会保险,并且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把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打入本人工资,其行为是不合法的;另外,《劳动合同法》把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于原来没有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现在办理时职工纷纷提出要求补缴以前的社会保险,但对于成立较早的企业而言,补缴以前的巨额社会保险费,无疑将影响目前的经营状况,企业难以承受。近几个月来,类似此类的劳动争议案件和举报案件明显增加,甚至引发集体上访。

  2、部分实行的是纯计件工资的企业,对于加班工资事宜,由于制度不全、约定不明,导致上访事件频频发生。

  3、由于我市的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不对称,劳动者不愿到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事繁重且工资待遇相对较低的劳动,导致企业难招工。有些职工不安心工作,边工作边观望,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甚至错误理解《劳动合同法》的条款,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企业支付双倍的工资。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是有苦难言,给劳资纠纷的发生提供了土壤。

  4、《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虽然对劳务派遣做了苛刻的规定,但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法规,把劳务派遣用工作为一条;出路;,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甚至另辟新路玩起;劳务外包;的花样,从而达到逃避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义务,推卸应承担的法律。


来源: 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  Tags: 求职人员的体检费用应当由谁来承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情况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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