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
1382235770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履行
文章列表

实际履行有什么特点 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2020年3月10日  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   http://www.xhxslvshi.com/

  刘存权律师,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实际履行有什么特点

  核心内容: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要履行合同义务。而实际履行就是一种补救方式,当一方违反合同后继续履行合同。实际履行有什么特点与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定金一起用,违约后的补救方式等等,为您详细介绍。




  实际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的补救方式。


  实际履行的特点:


  1、实际履行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


  2、实际履行的基本内容是,要求违约方继续依据合同规定作出履行。


  3、实际履行可以与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定金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


  实际履行包括当事人之间互相要求对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或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实际履行。


  1、德国法


  德国法认为,实际履行是对不履行合同的一种主要救济方法。但实际上在德国提起实际履行之诉的情况是很少的。在多数情况下,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一般都是要求损害赔偿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实践中,合同争议是比较常见的,合同关于履行地纠纷更是屡见不鲜,确定合同履行地非常复杂,争议较多,那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怎么办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则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1、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

  即合同明确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到货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在合同履行地的确认中,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比较容易确定,难以确定的主要是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此,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合同的性质来确定合同履行地。


  3、关于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的含义

  司法解释以程序法规定为原则结合实体法内容确定合同履行地的规则,因此,履行义务的含义要结合实体法内容确定。


  4、有多个合同履行义务如何确定履行地的问题

  合同项下的义务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多个的,应当依照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何为主要义务,也要结合合同履行的实体内容来确定。当主要义务履行地无法确定的,两个以上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5、合同履行地应当以书面约定为准

  管辖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法院的协议。将书面形式从合同书、信件扩展到数据电文等有形形式,是现代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为近年来的我国立法所确认。


  《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三条规定:"本条所称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的形式。"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第三条规定:"排他性选择法院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或以将来能够使用、援引的其他形式订立的,为便于将来可能产生或者已经形成的具有一定法律关系的纠纷,约定某个缔约国法院或一个或几个专属法院的排他性管辖协议。"


  6、约定的地点与实际履行地发生冲突的处理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一具体义务的履行地,不仅有实体法上的意义,还可能有诉讼法上的意义。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实际签订地、履行地与约定的签订地、履行地不一致时,应当以约定地为准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当事人在约定合同履行地时,双方对管辖有预期,不因与实际履行地不符而改变。


  《合同法解释》第四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7、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地

  在审判实践中,有两种较为常见的约定不明确的管辖协议。一是约定由守约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要判断何方当事人守约,需要经过实体审理方能确定,在确定管辖权的阶段无法判明,这类约定不明确的管辖协议无法执行,应当认定为无效。


  8、未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确定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对管辖争议处理时,主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对合同是否履行作形式审查。


  因此,如果合同没有履行,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管辖,但是,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也没有实际履行的,也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三、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则有哪些

  1、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此合同与彼合同性质特征的标志点,且以该特征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


  2、实际履行地原则

  合同履行地是指实际履行地、约定的履行地还是民法所规定的履行地,众说分纭。最高法院关于民诉法《适用意见》中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的相关知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来源: 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  Tags: 实际履行有什么特点,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
  • 2.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如何确定违约责任
  • 3.不可抗力责任的认定
  • 4.拒不支付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对方不履行合同,我可以也不履行吗
  • 5.合同实际履行原则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履行地变更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