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告登记是房屋买卖的重要制度,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可以办理合同的预告登记,这样可以维护购房者的利益,防止卖方进行一房多卖等的地为,那么合同不备案也可以预告登记吗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合同不备案能不能预告登记
房屋买卖合同要进行备案才能预告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预告登记需要备案登记的约定原件、合同等的材料。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证明的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的机构申请预告的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的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证明的作用:预告登记后,债权的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进行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的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的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约定的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并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并予以登记而颁发的证明。
三、怎么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
理预告登记业务,需要提交相应的申报资料,按照一定流程进行。
其中,申报资料包括:登记申请书及询问笔录;购房人相关身份证件,转让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书面约定原件。
申报程序为:
前往房管所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单。如约定为单方申请或符合单方申请条件的,也可单方申请。
对符合预告登记条件的,经审核后,将预告登记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申请人持受理回执单、有效身份证明到房产交易大厅发证窗口交费并领取预告登记证明。
根据发改价格【20XX】924号文的规定,预告登记和办理真正的房产证,均需要交纳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受理后,仅用3天时间就可办结,将预告登记证明发放到购房者手中。
来源: 银川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