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应争取民政部门和社会解决
对于邓彪的“卖肾救母”之举,娄底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此举不可取”。该律师说,我国早在2007年就制定并实施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文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我国活体器官捐献也有明确规定,即器官的接受人仅限于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所以最好的办法,除了个人努力赚钱外,再有就是争取获得民政部门以及社会的帮扶。
特别推荐律师:
来源: 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