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
13822357709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合同常识
事故认定
合同履行
刑事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动态
律师文集
合同常识
事故认定
合同履行
刑事法规
经济犯罪法规
合同终止
房产法规
交通法规
合同法规
开发评估
婚姻家庭
刑事案例
经济犯罪案例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最高检检察:把监督当主业,敢于纠正侦查机关违法行为
2017年3月22日
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
http://www.xhxslvshi.com/
【内容提要】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 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刚刚闭幕,座谈会对提高侦查监督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提出了目标要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今天在最高检机关报《检察日报》刊登《努力提高侦查监督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
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刚刚闭幕,座谈会对提高侦查监督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提出了目标要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今天在最高检机关报《检察日报》刊登《努力提高侦查监督的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的文章。
文章指出,从侦查监督工作的现状看,在司法理念上,有罪推定、“重配合、轻监督”“构罪即捕”等观念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意识、能力和水平上,有的审查逮捕把关不严,不善于、不敢于依法排除非法证据,造成错捕,甚至出现冤假错案;有的不严格把握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逮捕率居高不下。同时,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不规范的问题也亟待解决。
孙谦说,要把监督当作检察机关的“主业”和“基本功”。敢于监督就是要做到严格依法、敢于担当,对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真正做统一正确实施法律的守护人。坚守法治的精神,进一步更新理念,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支持侦查工作与监督侦查工作的关系,真正实现“有力监督”与“追诉犯罪”的统一。
来源:
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江门成功推翻六宗盗窃案指控及部分鉴定价格,获提早释放!
2.蓬江成功为被控容留卖淫罪的李某争取了缓刑!
3.江门成功为撞死人被控交通肇事罪的韩某争取了缓刑!
4.新会成功为被控销售假烟非法经营罪的张某盛争取了马上释放!
5.江门无罪辩护成功推翻被控故意伤害罪,争取了立即释放!